目录

抚顺2013清原南口前镇暴雨

南口前镇简介

南口前镇是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下辖的一个镇,位于清原满族自治县西部,镇政府驻南口前,距清原县城33千米,距fushun市75千米。总面积334.5平方千米,辖13个行政村、52个自然屯、两个社区,耕地面积31114亩,其中旱田面积为26263亩,水田面积为4851亩。有林地面积32.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6.3%。境内除浑河外,还有海阳河、暖泉河等6条河流,小型水库一座,水资源丰富。

洪水暴雨事件经过

2013年8月16日11时至23时,辽宁抚顺全市普降暴雨到特大暴雨。初步统计,全市平均降雨量127.3mm,市区抚顺县110.8mm,清原县182.5mm,新宾县94.2mm。最大点雨量405.5mm,出现在清原县栏木桥雨量站。本次降雨过程呈现出雨强大、降雨量大的特点,造峰降雨历时仅11小时,1小时最大降雨量达106mm,2小时最大降雨量达144mm,均为有记录以来最高值。降雨量100mm~250mm有101个雨量站,降雨量超过250mm的有17个雨量站,降雨量超过300mm的有8个雨量站。本次主要降雨区域出现在浑河大伙房水库以上流域。据初步统计,浑河大伙房水库以上流域平均降雨量达156mm,浑河北口前水文站以上流域平均降雨量高达285mm以上。降雨过程中,后楼水库、于家堡水库、红河电站、北口前、红透山、栏木桥等地先后形成区域暴雨中心,中心区域降雨均超过300mm。

据初步统计,该市共有43个乡镇街道受灾,三县共有204个村受灾。全市受灾人口36.43万人,其中死亡15人,失踪32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3.84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7亿元。共损毁房屋6.17万间,倒塌房屋1274户3314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0.79千公顷,成灾面积21.76千公顷,绝收面积9.75千公顷。全市水毁拦河闸及塘坝等水利设施500处。堤防毁坏173处320公里。全市冲毁公路31条次,冲毁桥涵47座,停产工矿企业112家。

抢救

气象部门发布强降雨天气预警后,抚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王桂芬、市长栾庆伟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全力抓好强降雨防御工作。8月16日下午,市防指召开全市防御强降雨紧急视频会议对防汛做出明确安排和部署。实行领导干部划片包干,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对水库、河道、尾矿库、山洪泥石流易发区、低洼内涝区域开展排查,严密监控和消除隐患。气象、水文等部门加强雨情水情监测和信息传递,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做好应对准备。

险情发生后,市委书记王桂芬、市长栾庆伟和各划片包干领导第一时间赶赴抗洪抢险第一线,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群众、公安民警、预备役官兵、驻抚部队等抢险救援队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工作。把撤离危险区域群众摆在首要位置,采取包片、包村、包户、包人的办法,及时撤离转移群众8.08万人。城管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对城市低洼地区积水进行疏通和排除,保障了道路畅通。交通、供电、供气、供水、通讯等部门,组织人员迅速对水毁道路、供电线路、供气供水管道、通讯设施进行及时抢修。

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抚顺市的抢险救灾工作高度重视,8月17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了我市灾情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的汇报,会后省长陈政高等省政府领导立即赶到受灾严重的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指挥救灾工作。省水利、国土、民政、交通、电力等部门积极深入灾区帮助落实抢险救灾措施。

抚顺电力系统投入近千名电力职工,抢修以清原、新宾两县为重点的水毁供变电系统和设备。抚顺移动公司出动22 个光缆抢修小组,人员1110人次,车辆658车次,对水毁通讯系统和设备进行抢修。同时,率先在抚顺市防汛前线指挥部所在地南口前开通卫星应急通信车。为了确保灾区群众有水喝、有饭吃,市服务业委三天来,分四批次向灾区群众送去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盒饭等食品共100多吨。已动用直升机六架次向重灾区空投食品、药品、帐篷等救灾物资6吨,转移危重伤员27人。市卫生局组织202名医务人员和20台急救车奔赴灾区迅速开展医疗求助工作。市疾控中心等部门组成2个工作小组,赴清原、新宾两县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以保证灾区不发生次生灾害。

驻抚军分区、40集团军工兵团、武警抚顺支队、消防支队、39集团军陆航团和预备役高炮1师4团等部队,全力承担起抗洪抢险任务。截止今天中午12时,共出动现役官兵1480人次、民兵预备役900余人次,出动各类救援车辆220余台、冲锋舟橡皮艇32艘次、各类抢险器材2000余件,疏散、营救被困群众1600余人,修复水毁道路1100延长米。

哀悼日

辽宁省抚顺市政府决定将2013年8月24日为全市哀悼日,对“8·16”特大洪灾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截至21日11时,洪水造成辽宁省抚顺等9个市35个县(区)180万人受灾,抚顺市因灾死亡63人,101人失踪。公告如下:

抚顺市人民政府公告

为表达全市人民对“8.16”特大洪灾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市政府决定,2013年8月24日为全市哀悼日。当天,停止公共娱乐活动,9时起,全市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防空警报拉响,汽车停行鸣笛,行人驻足默哀。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2日